读2007年7月7日“春城晚报”B14版“不该忘却的烈士”文,抗战烈士墓惨遭毁损,不能用词、语表达情感!“暴骨荒野”是什么样大奸大恶之人才会有的报应?“死无葬身之地”是对人最恶毒的诅咒!然而却应验在这些抗日烈士身上!他们多是外省人,年龄仅在25岁左右,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牺牲,葬在这块他们抛头洒血的土地上,却是这样的结果……苍天?!
当时,国家在巨大困难之中,想必空军待遇再好也不致有金银珠宝陪葬;况且均是死难人员,能有全尸,有套新衣或是洗净的旧衣,一口棺材已是万幸,但也是他们的不幸。丧尽天良的盗墓贼:可知这些人是为保卫你祖父甚至是你曾祖而死去的?尔等犯了中华民族的大忌,必遭天谴!
国殇!青山何处埋忠骨?愿“瘗忠有圹,九原欢腾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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